地方標準《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安全評估規范》(附下載)
作者: 發布時間:2025-05-13 15:03:38點擊:1221

隨著電力系統形態由“源網荷”向“源網荷儲”的轉變,鋰離子電池儲能作為電化學儲能較為常見的形式之一成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重要環節,在源網荷側都有重要的意義。此外,
和深圳市支持綠色低碳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創新發展,深圳市電化學儲能在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均得到了快速發展。隨著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的發展,亟需制定電池儲能系統的安全評估標準,以降低電池儲能系統的在運用中帶來的安全風險,推動儲能產業的健康發展。 本文件為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的安全評估提供了詳細的標準和指導。通過本文件的實施,以確保儲能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降低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本文件規定了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安全評估的一般要求、評估內容和評估報告。本文件適用于單臺儲能設備額定容量在(20~300)kWh 的用戶側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安全評估。 給出了本文件規范性引用文件的情況。規范中引用了多個
和行業標準,包括但不限于 GB 4717《火災報警控制器》、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T 16895.23—2020《低壓電氣裝置 第 6 部分:檢驗》、GB/T 19666-2019《阻燃和耐火電線電纜或光纜通則》、GB 23864《防火封堵材料》、GB/T 34120《電化學儲能系統儲能變流器技術要求》、GB/T 36276《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GB/T 36548—2024《電化學儲能電站接入電網測試規程》、GB/T 36558—2023《電力系統電化學儲能系統通用技術條件》、DL/T 2528—2022《電力儲能基本術語》等。這些引用文件構成了規范中必不可少的條款,確保了評估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為了更好地理解和使用本文件,除規定DL/T 2528—2022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外,也明確了“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的定義,即由一個或多個鋰離子電池儲能單元構成,能夠實現電能存儲、轉換及釋放功能的設備組合。 (四)一般要求安全評估應以被評估對象的具體情況為基礎,以
安全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為依據。評估工作應由儲能系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或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實施具體安全評估工作。安全評估實施單位應配備安全評估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評估技術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熟悉鋰離子電池、電池管理系統、變流器等設備特性和工程安全設計、運行維護、消防設施等相關知識。 1、評估對象范圍:包括儲能系統管理體系及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的儲能電池、儲能變流器、計量系統、電線電纜、儲能監控系統、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系統、消防系統及相關輔助系統等設備。2、儲能系統管理體系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制、人員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同時,還需檢查運行維護文件的完整性和記錄情況。儲能電池:評估電池的使用條件、外觀、電性能和安全性能等。儲能變流器:評估變流器的使用條件、外觀、功能、環境適應性等。計量系統:檢查電能計量裝置的配置和技術要求,保障計量準確性。電線電纜:評估線纜的布線方式、防護措施、電磁干擾等。儲能監控系統:評估監控系統的數據采集、處理、報警、通信等功能。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系統:檢查通風系統的設計和運行情況。輔助系統:評估環境溫濕度控制系統、消防設施、站用電源等配置情況。儲能系統性能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功率控制偏差、額定能量、充/放電功率、額定能量效率、接地連續性測試、絕緣電阻測試等。4、消防安全評估:評估站址與平面布置、消防給水與自動滅火、火災探測及消防報警、防火封堵與其他方面的消防安全情況。評估報告應包含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基本信息、所用儀器設備、安全評估內容、安全評估結論和見證材料等。評估結論應根據現場檢查及測試結果給出,當評估項目單項結論無“不符合”項時,結論為未發現安全風險點;當評估項目單項結論有“不符合”項時,應詳細描述安全風險點。評估報告應在評估工作結束后 10 個工作日內出具,并由安全評估人員、審批人員、批準人員簽字和評估機構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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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離子電池儲能系統安全評估規范.pdf